无论“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只是反映人体内携带病毒的状况,均不能反映肝脏功能的正常与否,因此不能用来判断病情的轻重。病毒的标志与患者的病情是不平行的,病情的轻重与肝功能的好坏一致。现在普遍存在的一个对乙肝认识误区就是“大三阳”患者病情重,“小三阳”病情轻,其实“大小三阳”与病情轻重并无对应关系,“大三阳”患者可能终身只是携带病毒,始终不发病,“小三阳”患者却可能得肝硬化,甚至肝癌。人们常说的某人“大三阳”、“小三阳”,是处于乙肝病毒携带状态,只是说他感染了乙肝病毒或是携带乙肝病毒,并不能说明这人就得了乙型肝炎,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非患病者。
“大三阳”、“小三阳”伴有转氨酶异常才诊断为乙肝。
一般认为,“大三阳”表示病毒复制活跃,常同时伴有乙肝病毒DNA(脱氧核糖核酸)阳性,说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同时演变成慢性乙型肝炎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小三阳表示病毒已基本停止复制或复制水平较低,传染性比“大三阳”小,若乙肝病毒DNA阴性,则基本不再具有传染性。近年来发现部分小三阳患者血清中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阳性,同样具有传染性,证明是乙肝病毒出现了变异株。
有人说,“小三阳”要比“大三阳”好,且没有传染性。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小三阳”照样很多具有传染性,只不过表明病毒复制水平较低,血液循环内的病毒含量相对较低一些而已。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情况好不好,与是否为“小三阳”或“大三阳”无关,而与感染者是否有肝功能受损有关。有些“大三阳”的人,希望变成“小三阳”,甚至使用一些药物,其实大可不必。因为“大三阳”并不是肝功能受损的标志,只是有可能比“小三阳”在血液中的病毒含量高一些,病毒复制相对活跃一些而已,乙肝病毒感染者肝功能是否出现损害及损害的程度与病毒复制程度并无直接关系。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乙肝病毒就像一个擅自居住在肝细胞这所房子里的房客,使用房间的东西和食物,繁殖后代,却不会去破坏房屋。所以在主人没有能力驱赶他时(抵抗力弱时),一般处于和平相处的状态。病毒勤奋一点,就多繁殖一些后代,有时它们懒惰一些,复制得就少些,就像人的活动和休息一样。当人体的免疫系统对乙肝病毒发生抵抗或杀灭时,这种平衡被打破。房客和主人在房子里开始相互驱逐打架,就很容易造成房屋(肝细胞)的破坏,变成乙型肝炎。
有部分人的“大三阳”经过数年后,可自然转为“小三阳”。大三阳转为小三阳若在25、30岁以前完成,对机体来说是完成了清除病毒的过程,肝脏的损害也较轻;而清除反应(肝炎持续活动,转氨酶反复升高)持续进行,则40岁前后,对大多数慢性乙肝病人来说,即使转成了小三阳,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肝纤化或肝硬化。
专家介绍说,对待“小三阳”患者,有三种情况需要分清楚———
第一:DNA检测呈阴性,肝功能、B超等均长期正常,说明病毒已不复制,无传染性,无需隔离与治疗。这种情况约占“小三阳”患者总数的60%-70%,目前国内外尚无进一步治疗的方法,一味追求转阴而服用大量治疗性中西药物只会增加肝脏负担,甚至招致不良后果。
第二:乙肝病毒DNA低水平复制,肝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称为慢性乙肝病毒残留期。这种情况约占“小三阳”患者总数的20%,目前国内对此种患者最容易忽视。如果不积极治疗,任其发展,可导致肝硬化、肝癌。
第三:最严重的是乙肝病毒DNA高水平复制,肝功能不正常,称为“e抗原阴性的慢性乙肝”。这种情况约占“小三阳”患者总数的10%,它的特点是病毒复制活跃,传染性强,这种“小三阳”反而比“大三阳”严重,其转化为肝硬化、肝癌的概率更高。
另一个误区:人们往往认为吃饭是乙肝传播的最大途径,这是错误的。正确认识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有利于消除我们的心理压力。日常生活中,乙肝病毒携带者比比皆是,那么乙肝病毒传播方式具体有哪些呢?
乙肝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有三:血液传播;母婴垂直传播;性传播。乙肝不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播,所以日常接触如握手、拥抱、一起工作、吃饭等一般不会传播乙肝。
特别提醒:补牙、修面、修脚、医疗器械如针具、口腔器材、内镜等消毒不彻底,也可能传播乙肝。
1、经血液传播:如输入被感染的全血、血浆、血清或其它血制品,及其他血源性注射传播。
2、胎源性传播:如孕妇带毒者通过产道对新生儿垂直传播;妊娠晚期发生肝炎的孕妇对胎儿的感染等,近年已经采取了相应预防措施,大大降低了此环节的传播。
3、医源性传播:补牙、修面、修脚,医疗器械如针具、口腔器材、内镜等被乙肝病毒污染后消毒不彻底或处理不当,可引起传播;用1个注射器对几个人预防注射时亦是医源性传播的途径之一;血液透析患者也是乙型肝炎传播的对象。
4、性接触传播:性滥交、同性恋和异性恋之间的亲密性行为是乙型肝炎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这种传播亦包括家庭夫妻间的传播,所以正确使用避孕套不仅可以避孕,还可以预防性病。因乙肝病人的唾液中可以查到乙肝病毒,在接吻时有可能会由于皮肤粘膜破损造成传染。因此在口腔有破损(如溃疡,咬伤,牙龈出血等)的情况下应避免与乙肝病毒携带者亲吻。
5、昆虫叮咬传播:蚊虫以及各种吸血昆虫,可能对乙型肝炎传播起一定作用。如由于蚊虫叮咬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皮肤粘膜破损口被乙肝病毒感染(如因被蚊子叮咬后的痛痒采取的抓挠)。据国内外多年研究,乙肝病毒在蚊子体内根本无法复制繁殖,而且乙肝病毒随血液被蚊子吸食后一般在14小时内就会被消化。即使没有被消化,乙肝病毒在蚊子体内也不会活过48小时,而蚊子的吸血间隔在72小时左右。还有证据表明,蚊子在吸食血液时并不会把前一次吸入的血液吐出到被吸食者体内,它只是吐出一些自己的唾液产生一些润滑和麻痹效果而已。所以蚊虫本身并不会传播乙肝。
6、生活密切接触传播:与乙型肝炎患者或病毒携带者长期密切接触,唾液、尿液、血液、胆汁及乳汁,均可污染器具、物品,经破损皮肤、粘膜而传播乙型肝炎。
避免乙肝感染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注射乙肝疫苗,与乙肝患者接触应注意避免皮肤、粘膜的破损。